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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firoj90437 on Jan 8, 2024 7:48:08 GMT 1
联邦最高法院于本周三恢复判决,讨论根据法院对税务问题理解的改变取消最终决定(最终且不可上诉)的可能性。此案已引起普遍反响(主题 。 再生产 上诉辩论基于法理变化的既判力的 违反 会议进行了双方当事人及法庭之友的口头辩论。审判将于本周四的听证会(2月2日)继续进行。 由于对法律安全和税务机关运作方式的影响,STF 的分析备受期待 。毕竟,如果判例发生变化,部长们将决定是否可以对已经获得法院有利裁决的纳税人处以罚款。 该案通过两次上诉进行辩论。法钦报道的其中一篇争论了理解的变化对适用于所有人的决策的影响,即对合宪性的集中控制的影响。另一份由路易斯·罗伯托·巴罗佐报道,涉及同样的讨论,但在个人决定中,仅针对该过程的各方——在合宪性的分散控制中。 口头辩论 国家财政部总检察长捍卫了既判力的承认,这一点不容忽视。他还提到了巴罗佐的投票,因为在建立一般反响机制之前,STF 对违宪性的附带控制的决定不会自动影响税务事项中的既判力。 代表律师为,既判力是法律确定性、可预测性和稳定性的体现。税务专家表示,如果STF撤销决定并允许税务机关征收,这将侵犯纳税人的权利。 税务律师 Mizabel Derzi通过圣保罗州工业之友联合会 (Fiesp) 辩称,新法律不能追溯性地撤销已有 30 多年历史的既判力。 代表巴西律师协会法庭之友联邦理事会的税务律师路易斯·古斯塔沃·比查拉表示,基于这一判决的调整是本案的最佳解决方案。毕竟,如果从 2014 年(STF 的理解发生变化的日期)开 手机号码列表 始进行调整,司法化将会增加,因为纳税人会开始质疑他们的案件何时发生既判力。 Fernanda Souza 在为 Camaçari、Candeias 和 Dias D'Ávila 的工业用化学产品、石化产品和合成树脂法庭之友联盟辩护时表示,在 1992 年的论文判决中,税务机关没有采取撤销措施行动 。因此,30年后,它不能无视既判力而向纳税人收费。 税务争议该审判是在虚拟全体会议上进行的,但由于 去年 11 月埃德森·法钦 (Edson Fachin) 部长提出的突出要求 ,在现场会议上再次从头开始 。 在第一个案件中, 已经有多数人 规定,当法院的新理解以具有约束力的方式(即在 ADI、ADC 或具有公认的普遍影响的特别上诉中)定义时,最终决定将被废除。在第二次投票中决定相当于立法的变化。因此,最终判决必须在法理变更后立即中断。 然而,对于没有约束力的决定尚未达成共识。税务专家和学者辩称,在不提起修正诉讼的情况下,不可能打破分散的合宪性控制中的既判力。另一方面,在虚拟全体会议上投票的五位部长也赞成在这些情况下自动中断。 对于巴罗佐来说,维持最终且不可上诉的决定只会让一些公司免于纳税,这将产生相对于其他公司的财务和竞争优势。他表示:“既判力不能作为一种不可改变的安全行为,仅仅因为对受管辖者有利而永远遭到其反对”。利益和集体福祉的手段” [8]。税收程序保障“形成了一种税收法律关系的自我保护体系,而不仅仅是纳税人的自我保护体系”,因为“将其仅仅视为对纳税人的保障,会在其真实层面上使他们感到困扰,并助长对纳税人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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